立法院在2025年12月2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正式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根據中壢監理站表示,115年度營業車春季「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繳費單已改以新名稱寄發,繳納期限至115年3月31日止,若未依期限完成繳費,最高可罰3000元罰鍰,提醒車主留意繳費時間,千萬別跟錢包過不去。
汽燃費改名「公路養管費」開徵!3/31前忘繳罰3000 11招超快繳納
立法院在2025年12月2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正式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根據中壢監理站表示,115年度營業車春季「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繳費單已改以新名稱寄發,繳納期限至115年3月31日止,若未依期限完成繳費,最高可罰3000元罰鍰,提醒車主留意繳費時間,千萬別跟錢包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