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懂京華城案判決理由:為何法院認為容積獎勵不是「合理問題」是「合法問題」?

柯文哲因京華城案一審遭判17年。法院認定,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變更細部計畫,僅屬行政處分性質,依「法律保留原則」,不得自行訂定僅個案適用之容積獎勵基準而核給容積獎勵。因為這條只是一個「申請程序」,不是「發放獎勵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