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僱主拖欠積金 研設二級附加費

【明報專訊】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昨日(29日)發表網誌稱,為促使拖欠強積金供款的僱主及早繳清拖欠供款及附加費,積金局建議引入第二級附加費,若違規僱主過了一段時間仍未清繳款項,將被徵收新增的第二級附加費,有關供款及附加費會全數存入受影響僱員的強積金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