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修訂新細則:「強制解鎖」電子設備為何引起廣泛關注?

香港修訂《國安法》實施細則,授權警方可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解密方式。拒絕或提供不實資訊即屬犯罪,可處罰款及監禁。此修訂擴大執法權力,引發侵犯隱私權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