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時翻開人力銀行或路邊的徵才廣告,最常見到老闆開出的福利條件往往寫著「月休 8 天」或「上班 9 小時含 1 小時休息」。但勞基法顧問廖茂霖表示,這些看似正常的條件,其實都是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條件,只要公司、店家遭檢舉,最重就有可能被開罰100萬元!
徵才寫「月休8天」違法了!專家:檢舉最重罰100萬 服務業最常犯
找工作時翻開人力銀行或路邊的徵才廣告,最常見到老闆開出的福利條件往往寫著「月休 8 天」或「上班 9 小時含 1 小時休息」。但勞基法顧問廖茂霖表示,這些看似正常的條件,其實都是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條件,只要公司、店家遭檢舉,最重就有可能被開罰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