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偷公司6300萬 會計經理認罪囚8年

【明報專訊】建材公司時任女會計經理約6年內盜取逾6300萬元公司款項,包括擅自取用公司網上銀行戶口的保安編碼器轉帳,用於支付每月3.5萬元租金、自己及家人的旅遊費及逾100萬元醫療費等。東窗事發後,她對僱主聲稱已前往「引渡法不適用」之地,後來重返工作崗位,但沒按承諾還款。她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7項盜竊罪。辯方求情陳辭稱被告在沉重經濟壓力下犯案。暫委法官李頌然說,被告違反誠信及有預謀犯案,判監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