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拳王」欺詐囚兩年 求情稱因病難坐牢 官:沒證據

【明報專訊】有「金融界拳王」之稱的上市公司時任主席李振邦,購買勞斯萊斯「公司車」時誇大首次登記稅金額,導致公司多付約80萬元,受審被裁定欺詐罪成,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判刑。辯方稱,醫療報告顯示被告患罕見病喉痙攣,復發風險高,不適宜判監。暫委法官黃士翔接納被告患罕見病,但沒足夠證據顯示生命會因還押受到不必要風險,加上涉案行為違反誠信,判處監禁兩年,以及向公司賠償涉案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