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碼頭行為不雅 六旬男女判社服

【明報專訊】兩名六旬男女去年在長洲公眾碼頭作出不雅行為,被人拍攝並在通訊群組分享。兩人早前承認各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林子康考慮兩人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及相關案情,判處兩人各8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