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罪成ViuTV攝影師 上訴稱原審官處處刁難

【明報專訊】時任ViuTV攝影師涉多次在工作場合非禮及襲擊女撰稿員,早前被裁定非禮及普通襲擊共4罪成立,判監8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等法院昨日開庭處理,上訴方質疑原審裁判官在審訊中處處刁難辯方,起因是認為辯方大狀及被告在事主作供時發笑。上訴方要求推翻定罪或下調刑期;律政司認為定罪穩妥,因涉職場欺凌,即時監禁屬合適判刑。暫委法官張潔宜聽罷陳辭,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