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被霸屢收告票 怒漢燒卅車囚40月

【明報專訊】前年一名夜更的士司機臨下班,發現其電單車被人移出泊車位,遂點燃霸佔其泊車位的電單車車冚,火勢蔓延並波及鄰近逾30輛電單車及私家車,引致損失達92萬元;司機早前承認一項縱火罪,求情稱自己一直受霸用車位影響,已收超過10張告票。案件昨在區院判刑,法官林嘉欣稱倘被告說法屬實,法庭能夠理解其憤怒,但絕不能合理化縱火,考慮被告及時認罪,判囚4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