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辯稱遭誣告 男警擬否認非禮

【明報專訊】41歲男警涉嫌去年底在尖沙嘴警署內非禮一名女子,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辯方表示被告擬不認罪,抗辯方向為事主誣告被告。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把案件定於今年6月26日審前覆核、今年8月12日開審,審期為3天,並批准被告繼續保釋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