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案男生事主不作供 教師獲不提證供脫罪

【明報專訊】一名31歲男教師涉嫌帶其任教的15歲男學生回兩處住所多次非禮,被控4項猥褻侵犯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事主不願出庭作供,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暫委法官周燕珠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辯方申請訟費,周官稱9個月內兩人有約500頁的WhatsApp通訊紀錄,自拍照顯示事主案發時身處被告住所,認為二人關係遠超朋友,被告自招嫌疑,拒絕訟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