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鬧中大醫院案上訴 總督察爭議不屬公眾地方

【明報專訊】女總督察2023年酒後大鬧中大醫院,在病房走廊不斷吵鬧,又指罵警員及職員,再聲稱會「告Q佢」,翌年被裁定「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傳票控罪罪成,判囚15日、緩刑兩年。她就定罪上訴,案件昨於高院聆訊。上訴方稱,案發病房及走廊根本不是公眾地方,上訴人不應罪成,且若把醫院病房定義為公眾地方,或導致非​常嚴重的後果。暫委法官張潔宜聽罷雙方陳辭後押後頒布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