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店連環食霸王餐 澳洲漢緩刑

【明報專訊】澳洲籍男子一個月內在中環、灣仔及尖沙嘴共4間餐廳及酒店用餐共逾2000元後,以外出提款等藉口不付款離去,其間損壞餐廳收費電子器材及職員的手機,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項不付款而離去罪及兩項刑事損壞罪,判處監禁6周、緩刑18個月,罰款2000元,以及就損毁手機賠償12,53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