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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特首證明書是否方便查反修例 林定國:非針對特別案件
Ming 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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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0, 2026, 4: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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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訂立國安附例,非國安案一經特首發證明書,便視為國安案件,以國安案法律程序處理,而證明書適用於港區國安法生效(2020年6月)前的行為。政府回覆稱,規例不適用於已完成的法律程序,也無新增罪行或改變罪行罰則,因此認為「不具追溯力」。對於附例無限期適用,是否方便調查2019年涉反修例案件,律政司長林定國稱訂例並非針對某些特別案件。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召開特別會議,料將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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