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宿費扣除上限升至20% 盼業主改善住處

【明報專訊】勞工處就「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放寬多項措施,包括提高僱主可扣除外勞住宿費上限,由外勞工資10%升至20%;容許僱主安排外勞在不超過5個按《區議會條例》附表所載列地方行政區內的業務地點工作,較此前的3個為多。而若僱用本地殘疾人士擔任全職工作,申請輸入勞工時殘疾僱員與外勞人手比例以1:1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