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艇北上」啟航 免按金可留180天 6口岸入境4水域供休閒活動 灣區9市可自由行

【明報專訊】「港艇北上」昨正式首航。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日發布《粵港澳遊艇自由行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交代港艇北上申請安排,獲批「臨時船舶國籍證書」的港澳遊艇可於大灣區9個城市的水域航行、停泊及參與水上休閒娛樂活動,證書有效期不超過一年,其間可多次進出內地,但每次連續停留或每年累計停留均不得超過180天。有議員指出,以往港澳遊艇北上需繳交等於遊艇價值約三四成的按金,對港艇吸引力低,新措施下毋須繳交按金,料有助吸引港艇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