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研准丁屋做食肆旅館 改造祠堂可申千萬資助

【明報專訊】為配合「無處不旅遊」及在北部都會區進一步推廣「城鄉共融」,發展局提出試在上水燕崗及河上鄉,容許村民用現有村屋經營生意,把全幢或改裝經營食肆、零售或旅館,毋須提出規劃申請。政府另提出撥款資助村屋、祠堂改作文旅用途,資助上限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