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自住騙按揭實出租 警判社服

【明報專訊】警員2020至2023年間訛稱物業自住,獲取逾460萬元按揭貸款及按揭保險後,將單位出租獲得逾30萬元租金收入。警員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表示,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及無案底,判處社服令20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