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拒披驗樓報告 宏福居民:未應勸賣樓

【明報專訊】宏福苑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首批截止期限明日(30日)屆滿,本報上月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房屋局索取宏福苑驗樓報告,房屋署起初指需時「尋求法律意見」,而房屋局事隔近兩個月至昨回覆本報,稱不會披露資料,解釋將有雨季風季,受災樓宇的結構安全需持續監測,故分析和評估「仍在進行」。有居民批當局解釋不合理,認為若至今未有完整驗樓結果,便不應勸居民賣樓。 有議員稱理解需時分析,但認同驗樓報告有需要「拎出嚟」,相信也有助不賣業權的業主釋除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