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性罪行法例 展一個月公開諮詢 增8項涉兒童性罪行 性誘識可囚10年

【明報專訊】政府建議完善香港性罪行法例,擬訂的修例建議涵蓋多個範疇,其中擬新訂8項涉及受害人為16歲以下兒童的性罪行,包括「為性目的誘識兒童」罪,最高監禁10年(見表1)。政府下月7日起展開為期一個月公眾諮詢,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目標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