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私人遊樂場年底續約須付1/3地價 文體旅局:倘不補價可轉社區組織 須全面開放

【明報專訊】本港有15幅由私人體育會持有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年底到期。政府早年更改私人遊樂場契約安排,私人體育會由以往獲政府以免收地價或象徵式地價批出土地,改為續期時須付三分之一地價。文體旅局表示,數周前已陸續與15個體育會會面,它們續期時另可選擇轉為社區組織,並繳付象徵式地價,但須全面向公眾開放設施。有議員建議,對本地體育「五化」發展作具體貢獻承諾的體育會,當局可考慮適度扣減補地價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