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程證新制 配偶團聚列明須分隔滿3年

【明報專訊】國家出入境管理局昨日公布內地居民藉「單程證」到港澳定居的最新「核准條件」,即日起符合條件者包括4類人:夫妻團聚及偕行子女類、子女投靠父母類、子女照顧父母類、父母投靠子女類。現時單程證每日名額150個,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稱近年每日名額均未用盡,冀當局考慮善用剩餘名額,將適用範圍擴至單親或「雙非」家庭。工聯會理事長、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黃國認為,最新核准條件排除在港繼承遺產及內地「領養子女」來港兩類,可防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