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婦被撞重傷 小巴司機認危駕囚14周緩刑

【明報專訊】觀塘物華街去年10月發生交通意外,小巴在行人燈轉紅時左轉輔仁街,撞倒未過完馬路的89歲老婦,導致她重傷,留院34日。涉案61歲小巴司機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劉淑嫻稱,被告駕駛時未有留意老婦存在,遠低於謹慎駕駛者標準,考慮到被告初犯,最終判監4周、緩刑1年,並罰款1萬元和停牌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