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抗爭需要勇氣,因為多少有點風險,尤其是以實際行動與政府對抗時,在衝突中很容易受傷,亦有可能被捕,嚴重的最後會鋃鐺入獄。反對香港政府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示威者早兩天衝擊立法會,勇矣!除非你站在政府那邊,反對示威者的訴求,斥責他們為暴徒,否則,就算你不同意他們的示威方式或策略,也不得不稱讚他們有勇氣。(我在這裏只會講勇或勇氣,不談勇武,因為「勇武」一詞在香港 --- 至少在網絡上 --- 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政治聯想。)
當然,「勇」的意思籠統,即使只是講政治抗爭中的勇,也可以因應不同的論述需要而加以細分。呂坤《呻吟語》〈品藻〉篇裏有幾句將勇分為四類,驟看頗難理解,不過,如果套用在政治抗爭上,可以得出很有意思的詮釋:
「小勇噭燥,巧勇色笑,大勇沉毅,至勇無氣。」
小勇的表現是噭燥,大呼小叫,不安和不滿的情緒高漲;這足以推動進一步的抗爭行為,可是,這種情緒只是當下油然而生的心理力量,難以預測和控制,容易受人利用鼓動或引起盲動。因此,只有小勇的人不能領導其他人。
巧勇的人自知有勇,並希望自己的勇氣為人所欣賞,於是特別注意保持勇的形像,以坦然的神色和笑容來顯示無懼。然而,有這種勇的人自我意識太強,也不宜領導其他人,否則容易變成英雄主義。(「巧」字也可以有「偽」的意思,巧勇的人之勇,也許是誇張了,甚至是虛假的。)
大勇沉毅,這種勇不只是一時的情緒,產生的的心理力量受到理性思維的約束,能夠審勢而動,有所為有所不為。勇,所以行動有衝勁;沉毅,所以懂得判斷行動的時機和方式,不會胡來;不是自我中心,所以有自然流露的勇者形像。大勇的人最適宜在政治抗爭中做行動的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