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的啟發 --- 兩個實例


讀哲學的人大多有過這樣的經驗:讀某一哲學著作(或是聽某一哲學演講),突然受到啟發,像盲人開了眼,見到以前從未察覺的現象或問題,不禁多加思考,從而對這世界或對自己有更深入的了解。哲學給我的最大滿足,正是這種「開竅」的經驗;我教哲學時,亦希望能幫助學生得到這樣的經驗。

以下讓我舉兩個實例:

1. 烏鴉悖論( the paradox of the ravens )

先看以下假設:

(a) 所有烏鴉都是黑色的。

甚麼證據可以支持這個假設呢?答案似乎很簡單:觀察到的黑色烏鴉,便是支持 (a) 的證據;觀察到的黑色烏鴉越多,而且從沒見過非黑色的烏鴉,那麼,支持 (a) 的證據便越強。

接著請看以下另一假設:

(b) 所有非黑色的東西都不是烏鴉。

甚麼證據可以支持這個假設呢?答案似乎很簡單:觀察到的非黑色而不是烏鴉的東西(例如白色的天鵝),便是支持 (b) 的證據;觀察到的非黑色而不是烏鴉的東西越多,而且從沒見過非黑色的烏鴉,那麼,支持 (b) 的證據便越強。

然而, (b) 和 (a) 在邏輯上是等同的( logically equivalent ),在任何情況下兩者的真值都一樣,不可能一為真,另一為假。既然這樣,支持 (b) 的證據應該也可以支持 (a) ,可是,觀察到白色的天鵝、紅色的蘋果、綠色的寶石等,又怎能支持「所有烏鴉都是黑色的」呢?

還記得初讀哲學,第一次讀到烏鴉悖論時,那「開竅」的感覺是如何的強烈,因為這個悖論令我霎時明白到,假設和證據之間的關係並不像我理解的那麼簡單。

2. 二階意志( second-order volitions )

Harry Frankfurt 的著名論文 “Freedom of the Will and the Conceptof a Person” 我已讀過無數次,因為選了它作形上學一科的教材,每次教時我都會重讀一遍。這篇論文內容豐富、立論獨特、例子有趣、文筆清通,任何對「自由意志和道德責任的關係」有興趣的人都應該一讀。雖然這篇論文不算艱深,而我第一次讀它時已是個研究生,但仍有不少地方是多年後重讀多次才理解得透徹;不過,其中「二階意志」這個重要概念,是初讀時就對我大有啟發的。

Frankfurt 先劃分了一階意欲( first-order desires )和二階意欲( second-order desires ),以下是兩個簡單的例子:

(i) 我想戒酒。

(ii) 我希望自己有意欲戒酒。

(i) 和 (ii) 都表達了我的意欲,而 (ii) 表達的意欲是二階的,因為這個意欲的對象是 (i) 表達的那個意欲 --- 以意欲為對象的意欲,就是二階意欲。

如果我不只希望自己有意欲戒酒,還希望這個意欲成為我的意志( my will ),推動我成功戒酒,那麼,我有的便是一個二階意志。根據 Frankfurt 的看法,我之為我,正正在於我有哪些二階意志;他認為沒有二階意志的人只是盲目隨著一階意欲而行,可說是行屍走肉,他稱之為 “wanton” 。

「二階意志」不是一個複雜的概念,當年我明白了之後,立刻視之為一個方便反思的工具:問一問自己有沒有二階意志,如果有,是哪些 --- 你會對自己有更深的了解;假如答案是「沒有」,便要思考該怎樣做 --- 如果不想繼續做 wanton ,因而終於確定了一些二階意志,你的人生便可能有自主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