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2014 年施政報告的標題是:
讓有需要的 得到支援
讓年青的 各展所長
讓香港 得以發揮
這樣笨拙歐化的中文,已有人批評,我不必再踩一腳,倒是「年青」一詞,值得討論一下。鄧小樺在 〈文盲的施政報告〉 說『只有「年輕」,或者「青年」』,言下之意是「年青」不對。我在網上略為搜尋,確定也有其他人持類似的見解 --- 有些認為「年青」是錯誤的寫法,有些接受「年青」,卻堅持「年青人」是誤寫。我則不用「年輕」或「年輕人」,只用「年青」或「年青人」,鄧小樺這麼一說,我可不得不自辯一下了(鄧小姐剛被封為「共匪」,我便寫這「贈慶」文章,萬莫見怪)。
先來個話當年。我讀大學時修過文字學,講授者是來自台灣的客座教授陳新雄老師(註);有一次陳老師在堂上談及「年輕」一詞,說那是不通的,用「年青」才對,因為「輕」與「重」相對,跟「老」、「中」、「少」都沒關係,即使是引申或比況,用來形容年紀仍然是勉強。自此,這個說法入了我腦,根深柢固, 我 便 一直都只寫「年青」,不寫「年輕」。
我不會說「年輕」一詞錯誤,因為這個詞語已通行了,不妨以慣用法決定對錯;我不用「年輕」這個詞語,是個人的偏執而已(正如我堅持雙引號在外、單引號在內一樣)。然而,對於說「年青」不對的人,我禁不住要問,錯在哪裏?
「青年」一詞沒有人會認為有問題,如果說「年青」不對,是因為「中年」不能寫成「年中」,那麼,為何「老年」又可以寫成「年老」?如果說「年青人」不對,是因為沒有人會寫「年中人」或「年老人」,那麼,為何「老年的人」又可以寫成「年老的人」?正如「英俊的男人」可以簡寫成「俊男」,而不是「英男」、「英人」、或「俊人」,「美麗的女人」可以簡寫成「美人」、「美女」、或「麗人」,而不是「麗女」,這些都不過是習慣的用法而已。既然「年青」和「年青人」已是很普遍的用語,接受又何妨?
還有,「年青人」和「年輕人」其實是有些分別的。「年青人」是介乎少年和中年之間的人,但「年輕人」可以是相對的,例如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可以稱呼一個三 四十歲 的人為「年輕人」,但稱呼 三四十歲 的人為「年青人」,則有點不妥了。既然有這分別,「年青人」便不可以在任何語境都被「年輕人」取代。
幸好「年青」和「年輕」不涉及「中共匪語」,否則這有可能引發一個沒完沒了的左右翼爭辯,而我也可能會被封為「共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