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視思考方法(包括基本邏輯和語理分析)為利器,應用時的心態是對敵,目的不是「殺」就是「破」,要揭露對方思考上的弱點或毛病,以顯出自己的「功力」高人一等,是「高手」,非要對方折服不可,許勝不許敗,最好就是無敵。
對同一事物可以有大異其趣的看法,有時很難說誰對誰錯;上述對思考方法的看法,可稱為「個人利器觀」,我不會說是錯的,但與我的看法 --- 可稱為「共同工具觀」 --- 有相當明顯的分別。「個人利器觀」的著眼點是個人的勝負強弱,接受思考方法的訓練,是要令自己在思考上變成強者勝者;「共同工具觀」的著眼點是有效地探索和解決棘手的問題,如果有爭辯,就算是指出對方思考上的錯誤或不足,都是為了知性上的合作,以期互相提點、互補長短,無所謂勝敗。
這學期的知識論一科,我指定學生閱讀的論文有二十來篇,其中一篇是 Richard Feldman 的 ‘Reasonable Religious Disagreements’ (in Louise M. Antony (ed), Philosophers without Gods ) ,文章裏有一段 (p.195) 表達的正是思考方法的「共同工具觀」,可說深得我心,試譯如下:
『我所理解的批判思考,是一種應用知識論,其根本的看法是:要清楚和細心地思考任何問題,都先得明白和應用一些基本的知識論概念,這包括真理和理性這兩個概念、有道理的論據和純粹的修辭效果之別、及基本的邏輯概念。愚見以為,批判地和有效地思考任何困難的問題,都須要重新建構有關問題的重要論證,令這些論證清晰和精確,從而判斷這些論證是否能夠確立或支持其結論。根據這個看法,論證是工具,用來幫助我們決定最有理由相信的是甚麼,而斷然不是用來狠揍我們的「對手」。』
我非常樂意一提的,是與我經常討論哲學的朋友全都接受「共同工具觀」,沒有一個以思考方法為個人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