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人丁:倘若無神論者堅決漠視一切證據,無論如何也不相信神蹟,他就真的是「堅不信」,這種態度並不合理。若有人聲稱有死人復活,當然有各種可能的解釋,你剛才正確描述了無神論者如何評價不同的解釋 --- 我們的確寧可相信儀器或醫生判斷出錯,也不會接受神蹟之說。然而,這並非由於我們堅不信,而是因為我們選擇可能性較高、較合理的解釋而已。試想一下,若我告訴你某醫生昨天犯了一個低級錯誤,誤診一宗簡單病症,你大概不會感到驚訝,因為即使名醫誤診也時而有之,根本毋須大驚小怪;若我告訴你某醫學化驗報告出錯,同樣你也不會覺得特別稀奇,以你學識那麼淵博,你可能還會告訴我,最可靠的化驗方法也只有 99.x% 準確,無可避免地有「偽陽性」 ( false positive ) 或「偽陰性」 ( false negative ) ;但倘若我告訴你,昨天某人死後復活了,你卻必定大吃一驚,感到難以置信,即使你相信有神蹟的可能,也不會貿然相信吧。為甚麼前兩種情況,你不會感到那麼驚訝呢?這不正正顯示你自己也認為死後復活遠較醫生誤診和化驗出錯的機會為低嗎?倘若醫生或儀器出錯可以解釋所謂「死人復活」的現象,我們不是應該選擇這些遠遠地更可能、更合理的解釋嗎?
哲人丙:你這個講法,我相信是應用了休謨 ( David Hume ) 在討論神蹟時提出的原則,即任何證據都不足以證明神蹟真的發生了,除非「那證據為假」和「那神蹟發生了」兩者比較下,前者更為神奇、更加不可思議。醫生或儀器出錯,並不比死人復活更加不可思議,因此,根據休謨的原則,我們應該接受前者而不接受後者。
哲人丁:對,你可以說我是應用了休謨的原則;雖然那原則本来只是關於人證,但可以引伸到其他證據。
哲人丙:我提到休謨的原則,不過是想弄清楚你是否在運用它,其實我並不接受這個原則。試想想,有甚麼會比「那神蹟發生了」更加神奇?就算是另一件看來是神蹟或超自然的事發生了,最多是和「那神蹟發生了」一樣的神奇,而不會是更加神奇。休謨的原則對神蹟證據要求之高,顯然是不合理的,因為根本沒有證據可以達到這要求。
哲人丁:神蹟也有大少之別啊,若末期癌症一夜痊癒和死人復活都是神蹟,後者相比起前者,明顯是較大、較神奇的神蹟吧。休謨的原則既沒有否定神蹟存在,也沒有把證據的要求提升至不可能達至的高度,而是指出我們應按可觀察的證據作判斷,尋求最合理、亦即「最不神奇」的解釋,而這種判斷是基於不同解釋之間的比較。倘若沒有任何其他解釋比神蹟更合理,則我們也唯有接受神蹟之說,只不過我難以想像現實世界會出現這種情況。
哲人丙:你這樣說聽來合理,卻不能解決我指出的問題。對,死人復活比末期癌症一夜痊癒更神奇,但無論是死人復活還是末期癌症一夜痊癒,應用休謨的原則都有同樣的問題。如果聲稱的是死人復活,那麼,根據休謨的原則,無論是甚麼證據,除非「證據為假」比「死人復活」更神奇,否則證據不足以證明死人復活;這即是說,證據要強到有神蹟發生才會是假的,而且是比死人復活還神奇的神蹟!有甚麼證據會符合這要求呢?如果聲稱的是末期癌症一夜痊癒,那麼「證據為假」便要比「末期癌症一夜痊癒」更神奇,否則證據便不能證明癌症一夜痊癒;即使末期癌症一夜痊癒並不是特別神奇的神蹟,休謨的原則仍然是要求證據強到有神蹟發生才會是假的,不過這次要求的只是比癌症一夜痊癒還神奇的神蹟而已。
哲人丁:休謨的確認為「最不神奇」的解釋是最合理的,然而,他的原則並不等於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理由相信神蹟發生了。我有關「末期癌症一夜痊癒」和「死人復活」的例子正是要用來解釋這點,但我剛才可能沒有說清楚箇中關鍵,讓我再試一試。例如有末期癌症病人看來已死亡,家人急忙找來聲稱能起死回生的「生神仙」;「生神仙」作法後,那人真的「復活」了。患癌者再到醫生處驗查時,根據醫生的診斷和儀器的顯示,病人當時只是看似死去,其實腦部仍有活動,不過,他身上的癌細胞卻神奇地消失了,所以現在才好端端的。假設只有兩個可能,一是「生神仙」有起死回生的能力,一是其實那人並未死去,「生神仙」只是令癌細胞消失了;應用休謨的原則,我們應該接受後者 …
哲人丙:對,在這個情況下,如果末期癌症一夜痊癒的證據是假的,即醫生的診斷和儀器的顯示都錯了,癌症病人的癌細胞沒有消失,而且當時的確已死,那麼,雖然癌細胞仍在,病人卻是死而復生了。因此,在這個例子,「證據為假」比「末期癌症一夜痊癒」更神奇,接受「末期癌症一夜痊癒」便較合理。像你這樣理解,休謨的原則的確容許有神蹟,並非我最初認為的那麼霸道。
哲人丁:當然,更合理的選擇是兩種神蹟解釋也不接受,尋求一種科學的方法嘗試解釋那似乎有末期癌症的人為何好像能一夜痊癒。你可能會覺得上述例子太過奇怪,也可能會批評這種判斷方式最終也是要尋求科學或自然的解釋,無論如何也不接受神蹟之說。我同意會有這個結果,但這並不表示休謨的原則事先排除了神蹟的解釋,而是因為極大量證據都顯示我們生活的世界是有嚴格的自然規律,而自然科學經過幾百年的進步,已全面地證實為最可靠和最成功的解釋方法和知識來源。倘若世界並非如我們認識那樣有規律,而是異常荒誕神奇的,並且那些宗教典籍或「先知」能更成功解釋經驗現象,能長久地作出比科學更準確的預測,而那些「生神仙」又能經常使大量死人復活,甚至系統地作出更誇張、更驚人的奇事,那麼在這樣的世界或許相信神蹟才是合理的選擇。甚至我會認為,對於一個生活在二千年前的人,由於缺乏對自然規律的認識,相信神蹟可以是合理的信念,沒有違反休謨的原則,只是他仍然應該接受當中最不神奇的一個說法。然而,時至今日,基於自然科學的成功,我們對世界認識深了許多,知道大自然的基本運作方式,能合理地相信神蹟的空間就變得微乎其微了。
哲人丙:你說的我大底上同意,這樣看來,你並不否認神蹟的可能,只是認為很難會有足以證明神蹟發生的證據。說到這裏,我又不得不重提我最初指出的一點,就是信徒的觀點和科學的觀點根本不同,信徒對神蹟證據的要求也許可以低一些 …
哲人丁:好了,再討論下去我們可能都只是重複自己的論點;我也要回家了,太太正等我吃晚飯。不過,結束討論前讓我問你一個很簡單直接的問題,希望你給我一個同樣簡單直接的答案。
哲人丙:好的,我盡力而為吧。
哲人丁:我們都聽過死而復生、瞎子開眼、或跛子重新走路等神蹟,但這些死人從不會是斷頭而死,這些失明者從不會連眼珠也沒有,這些不良於行的人從不會是雙腿截斷的。假如有神,為甚麼祂從不行神蹟復合身首、長出眼珠、或還原斷肢?
哲人丙:我的確有一個簡單直接的答案,可惜你不會接受;答案是 --- 神的作為,神秘莫測,往往不是人所能理解的。
哲人丁:哈哈,你這個答案我早已猜到!對,你也沒有估計錯誤,我的確不接受這個答案。要討論的相關問題還有很多,我們改天再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