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年, 在英美 有 一股頗成氣候的反宗教力量,被稱爲「新無神論」( ‘new atheism’ ),最為人知的四位推動者是 Richard Dawkins 、 Christopher Hitchens (已去世) 、 Daniel Dennett 、和 Sam Harris ,合稱「新無神論四騎士」( the four horsemen of new atheism ),他們接續出書和到處演講辯論,力陳宗教的種種弊端與禍害,已引起不少人注意,而書亦相當暢銷。 Michael Shermer 、 Lawrence Krauss 、 Victor Stenger 、和 A. C. Grayling 等新無神論者影響力或有不及,但全都是有名氣的科學家或學者。
然而,推動新無神論的人之中有些是無甚名氣、默默耕耘的,例如 CSU-Sacramento 的哲學教授 Matthew McCormick ,他在去年中出版的書 Atheism and the Case against Christ ,就寫得非常好,我認為勝過 Dawkins 的 The God Delusion ;我甚至會說這是我讀過的反宗教著述中最好的一本,未能成為暢銷書,只是因為 McCormick 沒有名氣,亦沒有人為他的書大力宣傳而已。這本書寫得平易近人而說服力強,雖然不會改變死硬的信徒,但對於從沒有深入思考信仰問題的人,看過之後便不會那麼容易被傳教的人迷惑,因此,這本書很值得推廣。
全書共十三章,雖然書名是 ‘Atheism and the Case against Christ’ ,論述的次序卻是 the case against Christ 先於 the case for atheism --- 先論證基督教之不可信,然後將論證引伸到其他有神論的宗教。
McCormick 的專長是知識論,博士論文的導師是著名的知識論學者 Richard Feldman ;內行的可以從書的內容看出作者的學術淵源,但全書無一處直接討論或引用抽象難懂的知識論理論,因為 McCormick 已將從 Feldman 所學的融會貫通地應用到他討論的問題裏。
本書頭七章主要是論證耶穌復活一說並不可信,作者在第一章清楚說明了為何討論耶穌事蹟的真假這麼重要:
「如果有關耶穌的主要聲稱都是真的 --- 他是神的兒子,為我們的罪而死,接受他寬恕的人可得永生,他死後復活等等 --- 那麼他便是人類歷史裏最重要的人物,沒有任何東西比這更加值得我們細心思考。假如耶穌的事蹟是真的,這會改變我們生活、計劃、結局、和道德觀的一切。」(本人翻譯,下同)
耶穌事蹟的真假不只是對信徒重要,而是對所有人都重要;不信的,也應有充分的理由不信,絕不能等閒視之。
McCormick 除了運用哲學思辨,解釋了證據的重要,還旁徵博引了不少有關新約聖經歷史的資料和認知心理學的研究結果,以說明耶穌復活一說的證據薄弱;對聖經歷史和認知心理學認識不多的讀者,相信會有開眼界的感覺。
第八章至第十三章逐漸擴大討論範圍,包括神的隱而不現、神蹟在宗教信仰的作用(或不應有的作用)、宗教之多種多樣及信仰的偶然因素,繼而探討信心可否作為宗教信仰的主要基礎,然後批評自由派或象徵式的宗教信仰,解釋這些所謂「宗教信仰」如何成為真正宗教的幫兇,最後以之前各章為根據,論證無神論是最合理的立場。
餘下篇幅我會較為詳細介紹第三章及第七章的內容,因為這兩章是我認為全書寫得最精彩的。
第三章比較了耶穌復活的故事和美國的塞勒姆審巫案( Salem witch trials ):前者是在千多二千年前開始有人聲稱耶穌死後復活,後者是三百多年前有一些美國人(主要是婦女)被指使用巫術害人。 McCormick 詳細比較了兩個聲稱的證據,然後總結說:
「塞勒姆審巫案不過是三百年前的事,不是兩千年。在塞勒姆,我們有數以千計圍繞這些事情的證明文件,包括那些聲稱目睹巫術運用的人的宣誓證供。對比之下,我們連四福音的正本也沒有,有的只是數世紀後的抄本。塞勒姆案的有關事件都由深思熟慮、受過教育、(相對地)屬於現代的人積極調查過,那些相信是被惡鬼纏身的女孩子亦被反覆檢驗和查問過;大量的人花了極多的時間和精力小心審查這些案件,而他們的結論是,不管這些事件的底蘊為何,其源頭一定是超自然的。至於福音故事,正如我們在第二章所見,不過是一些熱心虔誠的信徒聽回來的軼聞式記錄,經過不知多少人口頭相傳下去,幾十年甚至過百年後,才用文字記下來。 [ … ] 以質和量合理地衡量,支持曾經有人施行巫術的證據,遠遠勝過支持耶穌復活的證據。」
比較兩者證據的強弱後,戲肉來了。 McCormick 指出,既然復活和巫術(至少在塞勒姆審巫案裏)都被視為超自然的事,我們便應該在考量證據時用大致相同的標準。假如我們認為審巫案裏大量質素不差的證據都不足以令巫術害人之說可信,那麼我們便不應該認為耶穌復活之說可信;假如我們認為耶穌復活的證據足以令耶穌復活之說可信,那麼我們便更應該相信塞勒姆被控的婦女真的是害人的女巫。接下來給讀者的問題自然是:你相信巫術害人之說嗎?
信徒並非完全沒有回應的餘地,但 McCormick 在這一章將他認為值得討論的回應都一一駁斥了,而且都是很有力的反駁;不過,那可要讀者自己去看書,否則這篇推介便會寫得太長了。
第七章主要是解釋一個考量證據時應該遵守的原則, McCormick 稱之為「反證原則」( ‘the counterevidence principle’ ),並將原則應用到耶穌復活的證據上。反證原則相當簡單:只是有證據支持結論,是不足夠的,我們還應考慮有沒有遺漏了任何對結論不利或支持相反結論的證據,兩種證據都要盡量兼收並蓄,然後一併考量,才可以得到合理的結論。(例如:你相信順勢治療有效,是因為你有證據,而你的證據只是你的順勢治療醫師羅列出來的治癒個案,那麼,你便不一定有足夠理由相信順勢治療有效,因為順勢治療醫不好的個案可能多幾十倍。)
McCormick 接著論證:耶穌復活的證據違反了反證原則,因為絕大部份搜集、整理、和保存證據的都是教會中人,他們有強烈的信仰動機,因而忽略甚至毀滅對耶穌復活一說不利的證據。耶穌復活的證據本來已弱,加上沒有遵守反證原則,便弱上加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