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辱?

昨天同事 Z 告訴我,有一個學生向他訴苦,說在堂上被我羞辱,很不好受(那學生用的字是 “humiliated” )。羞辱?哇,好大的罪名!我追問 Z ,才知道原來那學生說的不過是一個堂上的練習。

那天我在 Philosophical Methods 跟學生做一個簡單的練習,給了他們一條問題,要他們盡量清楚扼要地回答,而且不能寫超過兩個句子。問題是 “What is a contingent a priori truth?” ,我只給他們五分鐘,每人都要將答案寫在一張紙上,完成後交及我。

這是一條相當簡單的問題,只要他們一直有閱讀這科的課本( Saul Kripke 的 Naming and Necessity ),並留心上課,都一定已明白甚麼是 contingent a priori truth ,這個練習的目的不過是看看他們能否清楚表達自己的了解。

收齊他們的答案後,我隨機抽出了其中五張, 快速將答案在電腦上打出來,然後投射到屏幕上, 但沒有顯示答案的作者是誰。接著,我逐一討論這五個答案,每個都給我指出一些問題,或辭不達意、或語理錯亂、或文法有誤、或概念含混,有一個特別差的,以上各種問題都有。整個討論過程我都沒有批評任何學生,也沒有用指責的口吻,只是針對那些句子,冷靜客觀地分析,務求他們明白我指出的不妥之處,以後會盡量避免犯同樣的錯。

我對那些答案的批評的確是嚴厲,然而,我只是對文字而不是對人,甚至故意不看作者的名字,那就不會不自覺望著作者,令他尷尬了。向 Z 訴苦的應該是 那 五個學生之一,假如他在我批評他的答案時感到不自在,那不難理解,因為我始終是指出了他的不濟,可是,既然沒有人知道作者是他,我也全無羞辱人的意圖,說我在堂上羞辱他,實在不合理。

Z 沒有說訴苦的學生是誰,我亦沒有問,以免對 那學生 有壞印象;我也不會因為一個學生的無理反應而改變教學方法,以後仍會給學生做上述的那種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