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白話文也不完全是我手寫我口,因為書面語和口語始終有分別 --- 口語容許的,書面語未必容許(例如不完整句子、不影響溝通的文法錯誤、應停頓而沒停頓的句子),因為書面語缺少了對話的脈絡和說話者的語氣及身體語言,必須有較嚴格的語法規條,才可以成為有效的溝通工具。
我在回應文少的留言時曾說過懷疑他寫不出正式的文章,有此懷疑,不但因為文少寫的大都是粵語(或是粵語和白話文夾雜),還因為他的「文章」都像是在隨口說話,雖然間中有娓娓道來的自然,論點亦有可取之處,卻欠缺文章的結構,句逗不分明,遣詞造句亦多有不妥貼之處。文少說自己是「我手寫我口」,我 相 信他 --- 正正是由於他「我手寫我口」寫慣了,筆下的句子才有那麼多問題。文章,不是懂說話識寫字便會寫的,因為寫文章不只是寫下想到要講的說話。
不獨中文,要寫英文(或其他語言)的文章也不可以只 是 一味「我手寫我口」,否則便不成文章。有些學生就是這個寫法,於是寫出以下這樣的句子(真實例子):
“Kripke uses the example of the horse and some other examples too and says that we could also say a horse is the thing that people bet on in races and a proper name must therefore have some list of properties, labels, and attributes, and we can compile a dictionary of all the things that a proper name means .”
批改學生的文章已是苦差,遇著「我手寫我口」的學生,便是苦上加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