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我逐漸領悟出一個道理,不是「得個講字」那種,而是相當容易身體力行的,那就是將知足常樂倒過來,變成知樂常足。
知樂的知,不只是知道,而是深切體驗、盡情感受。要知樂,當然先要有樂 --- 生活裏能令自己快樂的事物。假如已經擁有能令自己快樂的東西,便應該盡量從中得到快樂,而不是得隴望蜀、頓然變得不滿足。這些能令自己快樂的事物可以是非常簡單易得的,例如一家人出外吃一頓豐富的晚餐、跟好友促膝詳談、或聽一場美妙的音樂會,也可以是需要努力加運氣才得到的,例如比賽得獎、讀懂一個艱深的理論、或追求到一個理想的伴侶。關鍵是 盡量 從快樂的經驗 中 得到滿足,而不是先要求自己滿足、然後變得快樂。
打個比方。假如你只夠錢吃擔擔麵,但是你並不喜歡吃,那麼,要求你滿足於吃擔擔麵、而且吃得開開心心的,就是要求你知足常樂。假如你愛吃魚蛋粉,也夠錢吃,但你也愛吃雪糕,不過,吃了魚蛋粉你便沒有錢吃雪糕,那麼,你盡情享受那碗魚蛋粉 的滋味 ,從中得到魚蛋粉能給你的最大的滿足,吃魚蛋粉時 自然而然 沒有想著那吃不到的雪糕,那就是知樂常足了。
(這網誌名《魚之樂》,有人索性稱呼我為「魚之樂」,其實「魚之樂」與「余知樂」同音,我既有這知樂常足的領悟,用「余知樂」作筆名也不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