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與表演

我一向認為教學有表演成份,在堂上講課,不應只是將預備好的內容一五一十講出來,否則隨時你有你講,學生有學生魂遊太虛境,到頭來相見爭如不見,達不到教學目的,雙方都浪費了時間。所謂表演成份,就是要考慮如何吸引學生的注意力,令他們在「漫長」的五十分鐘裏,大部份時間都集中精神聽書。

我試過在課堂上 表演紙牌魔術 ,雖然和教學內容可以勉強扯上關係,但主要還是娛樂學生,只能偶一為之,以免本末倒置。一般來說,我的教學「表演」不過是提高聲線、七情上面、語音抑揚頓挫、舉些有趣的例子、穿插短小精悍的笑話、和間中扯到一些有關的個人經歷(例如怎樣學習細讀艱深的文本)。

然而,有時我太投入講解一些複雜的概念或論証,會短暫進入「忘我之境」,好像忘記了自己正在教書,只管將概念或論証條分縷析,弄得一清二楚,也就不能同時兼顧「表演」了;越講越深入詳盡,對一些學生來說也就越枯燥乏味,十分鐘過後,通常至少已有約一 半 學生集中不到精神,聽不下去了。這時我也會「醒覺」(我對學生的反應相當敏感),知道要重回表演的 mode ,否則那堂課算是失敗了。

其實,假如學生聽我的課覺得悶,我也會感到「無癮」。記得見過一個同事在教學評估裏得到以下的學生評語: “If I had one hour to live, I would spend it in Prof. X’s class because he makes an hour feel like eternity!” (「假如我只有一小時可活,我會去上 X 教授的課,因為他會令一小時過得像永生那麼長!」)如果我得到這樣的評語,我會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