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輝教授的稻草人大陣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 副教授李輝 剛發表了 《國民教育科爭論中的邏輯錯誤 》一文,批評學民思潮的反國教理據有邏輯錯誤,他只引了學民思潮反國教聲明中的兩小段為例子,運用他超凡的邏輯透視眼,在這只有約 180 字的引文裏,竟找到了六個「隱含」的邏輯錯誤!

李教授列出的第一個邏輯錯誤是「稻草人錯誤」,可是,他所批評的本身就是一個稻草人;事實上,他指出的其他五個邏輯錯誤也全都是稻草人,用李教授的定義來說,即全都是「把錯誤的論點強加在對方身上」。一個稻草人不成氣候,六個稻草人擺成的大陣,便有點嚇唬人的作用,不可不破也。

李教授所謂的「稻草人錯誤」,是說反國教者 * 集中攻擊國民教育服務中心及浸會大學出版的教學手冊(簡稱《手冊》),但《手冊》並不等同國教科課程指引(簡稱《指引》),《手冊》只是稻草人,真正的目標應該是《指引》,『不能因為「稻草人」洗腦就證明「指引」是在洗腦』。問題是,反國教者只是在《手冊》初出時攻擊《手冊》,後來已集中批評《指引》,沒有混淆兩者。 李教授引的學民思潮聲明裏的確有「證明」一詞,但那 不是 指《手冊》『 證明「指引」是在洗腦』, 而是指《手冊》 『證明民間對國民教育淪為「洗腦教育」及成為政治灌輸工具的指控並非無的放矢』,此「證明」不同彼「證明」,何其清楚!

李教授所謂的「巧合錯誤」,是說反國教者因為《手冊》的出版而『論斷「指引」必然導致洗腦』,是「以個別巧合情况肯定某種因果關係」。這裏已預設了《手冊》只是「個別巧合情况」,這預設合理嗎?此外,反國教者的反對理由可不是一個簡單的「必然」因果關係,他們不是認為《指引》「必然」有洗腦的效果,而是有理由(例如教育局長吳克儉曾因國教政策上京請示)相信《指引》有洗腦的 政治 任務。

李教授的第三個稻草人是「混淆相關和起因」,這其實不過是第二個稻草人(「巧合錯誤」)的改頭換面。他一方面有點自掌嘴巴地說《手冊》和《指引》「高度相關」,另一方面重申「兩者並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這個稻草人在上一段已破了,不贅。

李教授所謂的「以果證因」,是說反國教者從「如果政府想洗腦,有人就會出洗腦教材」和「有人會出洗腦教材」,推論出「政府想洗腦」。事實上,反國教者是先有獨立 的 理由相信《指引》有洗腦的 政治 任務,才認為假如推行《指引》,洗腦教材便會隨之出現,而不是無的放矢先認定「有人會出洗腦教材」,從而推論出「政府想洗腦」(傻的才會這樣推論!)。

李教授的第五個稻草人是「一種滑坡錯誤邏輯」,說的是反國教者這樣推論:「現時政府資助國教機構的準則欠缺透明度,所以將來政府必然欠缺透明度,因此將來市面上必然只有政府欽點的機構提供教材,於是大部分教材必然都會政治正確。」他批評『這一連串的因果關係推理只是建基於某種「可能性」,結果並不必然出現,結論自然有誤』,這又是過份簡 單 化的看法。首先,反國教者並沒有推出甚麼「必然」的結論;此外,可能性有程度之分,是否滑坡錯誤,要看可能性的高低,和有沒有理由相信可能性的存在,這些要點李教授都完全略而不談。(順便一提,即使「結果並不必然出現」,也不能推出「結論自然有誤」。)

最後一個稻草人是「類比錯誤」,李教授說反國教者將《指引》標籤為「教育界 23 條」,只看到《指引》和 23 條「兩者表層的共性,而忽略了深層的差異」;他認為「兩者並不具備可比性,一個是法例(具有強迫性),一個是課程指引(非強迫性),而且發生在 23 條的情况也不一定會發生在國教科」。這裏「一定」一詞,跟上面討論過的「必然」一樣,是李教授「把錯誤的論點強加在對方身上」,因為反國教者根本沒有推論出「發生在 23 條的情况也一定會發生在國教科」。還有,雖然《指引》沒有強迫性,但假如政府真的落實推行原定的國民教育政策,那麼開科便有強迫性,《指引》自然成為指引,說《指引》和 23 條「不具備可比性」,實有誤導之嫌。

李教授最後總評學民思潮,批評他們「只是成功利用了社會大眾的深層恐懼心理和表面情緒反應而取得了成功」,是「盲拳打死老師傅」;我回敬李教授一句,他在這篇文章大談邏輯錯誤,倒有點是老師傅 耍 花拳了!


* 「反國教者」這裏當然不是指所有的反國教者,而是指支持學民思潮 的反對理據之主流反國教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