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張圖片 不過是開玩笑地解釋 “boob” 這個英文字的來源,既不包括女性照片或圖像,也沒有淫褻的詞句,純文字,幽默一下而已,說有 sexual content 實在勉強。老婆和兒子在我的 Facebook 看到那圖片時,也只是大笑,不認為有甚麼不妥。幾位同事如此緊張,可能是因為他們見過不少無理取鬧、隨便投訴(甚至控告)教授的學生,而我貼的那張圖片,他們認為有可能成為口實,才出言相勸。
雖然我認為同事的勸告是過分緊張了,但也不敢完全抹殺他們的顧慮,這裏始終是美國,那虛無縹緲、難以否定的所謂 emotional distress 可以成為控告別人的理由。說不定我貼的圖片裏的 “boob” 字,引起某學生一些不快的回憶,於是控告我,要我賠償心靈創傷;這樣發生的機會很低,而且沒有道理,卻是不可不防。
其實,我初當教授時,試過一次言者無心,有學生卻聽者不快。話說我在堂上舉了一個例子,下課後有一女學生煞有介事到我的辦公室來,說我的例子有歧視女性之嫌,而她是個 feminist ,不能接受這樣的例子云云。是甚麼例子呢?現在想起也覺可笑:我講解 the ontological argument 時,比較了 “a perfect being” 和 “a perfect girlfriend” 兩個概念,並開玩笑說相信大部份男同學都認為 a perfect girlfriend 應該是 obedient 的;那女學生竟因此而認為我鼓吹女性應該服從男性!我向她解釋我沒有這個意思,費了一番唇舌,她才明白是誤會了我;假如她不是來跟我談,而是直接向校方投訴,即使錯不在我,也夠我麻煩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