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奴話?

「前者」和「後者」這一對詞語,不少人在寫作和說話時都會用到,古德明在剛發表的文章 〈前者復後者〉 裏卻不以為然,認為那是「洋奴話」。「前者」和「後者」的確是英文 “the former” 和 “the latter” 的翻譯,然而,來自英文,也不一定用之則不妥吧!語文不斷變化,可以吸收外來用語,只要吸收得其所,用得自然達意,便不應該以「古之所無」(註)為理由來反對。

古德明說「中文從來沒有這樣累贅的寫法」,並引了的《三國演義》和《說岳全傳》的例子,用來說明「前者、後者」的寫法不但沒有必要,而且妨礙理解,讀者要回頭再讀,才知道「前者」是甚麼,「後者」是甚麼。

我同意「前者、後者」的寫法很多時候都是不必要的,可是,有些情況用之無妨,因為不會妨礙理解,還可收避免重複詞語之效。有些情況不但用之無妨,實是非用不可;例如蘇雪林在 〈幾位女作家的作品〉 一文裏談到冰心兩篇題為〈往事〉的散文,先稱為「〈往事〉的第一篇」和「〈往事〉的第二篇」,然後她這樣寫:

「兩篇〈往事〉風格略有不同:前者是縹緲幽深,後者是纏綿悲壯。前者是回憶的甜蜜,後者是回憶的淒清。前者是天真少女的談心,後者是病中詩人的靈感。前者之色濃,後者之色淡。前者之味甘,後者之味苦。前者略病矜持,後者純任自然。我覺得第二篇寫得比較有趣味些。」

用了很多「前者、後者」,卻仍然是優美而有氣勢的文字,假如用「〈往事〉的第一篇」代替「前者」、「〈往事〉的第二篇」代替「後者」,那就真是累贅的寫法 了 , 可 說 醜陋不堪。

古德明對「純正」中文的執著,近來似有矯枉過正之勢,希望他不會這樣繼續下去,以致走火入魔吧!


(註) 歐陽修〈醉翁亭記〉有「前者」和「後者」兩詞相對而用:「至於負者歌於途,行者休於樹,前者呼,後者應,傴僂提攜,往來而不絕者,滁人遊也」。不過,「前者」和「後者」不是 “the former” 和 “the latter” 的意思,而是指走在前面的人和走在後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