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這個網誌不是為了揚名,所以草草用了 “W. Wong” 這個簡名,然而,我不是甚麼要人或有見不得人的一面,所以也沒有刻意隱瞞身份,文章也經常寫及自己的工作、家庭、和經歷,全都是真人真事;表露的性情,是好是壞,亦絕無花假。
文少說我喜歡網上裸跑,是否說得對,就要看露到甚麼程度才算裸跑了。有些人打正招牌寫網誌,姓名、工作、年齡、樣貌、銜頭、電郵地址等全都公開,那算不算是網上裸跑呢?我認為不算,因為這些資料大多在工作地點的網頁已經公開,不想露也得露,除非是故意隱瞞身份來寫文章(像從前的王迪詩),否則把那些資料列在 自己的 網誌上,不過是免了好奇的讀者多一重網上搜尋的工夫而已。
我露得最多其實是在 Facebook ,露的,我都不介意別人看到,放在那裏,主要是讓遠方對我還關心的親友知道一些我的生活和所思所想;間中炫耀一下,在所難免,那是我的弱點,根深蒂固,改不了,吃不消的朋友,只好少看一點我的 Facebook 了。
現在的資訊科技已令人難有真正的隱私,即使你沒有在網上裸跑,假如別人要看你的全相,只要肯花時間和金錢,便不難將你覆蓋自己的一層薄衣扯開。想來真是相當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