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春?

美國 離婚率高 ,我認識的美國朋友中離過婚的確實不少,然而,結婚二十多年才離婚的,我只見過兩個例子。結婚多年,如果是婚姻美滿,當然不會離婚;如果是情淡如水,卻仍可以得過且過,便會有「捱埋佢啦」的心態,亦不會輕易生離婚之念。結婚多年而離婚的,一是由於特別事故(例如其中一方有外遇),令婚姻產生巨大裂痕;一是關係逐漸變壞,終於忍無可忍,無法繼續下去。

上面提到的兩個例子,都是我的同事,而且頗相熟。兩位男士離婚時已五十多歲了,離婚後卻都很快便開始找女朋友,其中一個還兩三年內換了幾次畫,是遲來的春天,卻是易凋的花朵。我相信兩人都沒有再婚的打算,他們追求的是怎樣的一種男女關係,我不大清楚;那樣的年紀,還追求愛情嗎?

有一次跟老婆談起這兩位同事,她順勢給了我一個「難題」:「假如我突然死了,你會再娶嗎?」我說:「不會。有老婆很麻煩的。」這答案前半是真話,後半是調侃(不過也有兩分真,老婆 哪 有完全不麻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