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文章要取捨,歐陽修可能只是略去這點不提,以加強文氣,但也可能是根本不認為君子的黨同伐異有何不妥,所以才沒有指出:從他自己認同的「道」來看,他的道就是正道,與他不同道者 --- 反對他的主張、見解、或理念的人 --- 都是錯的,伐之乃正義之舉,伐之可也!
以同利為朋者,凝聚力不大,利 去 則黨散;同異的意識不會很強,利之所至,可以改變立場,以吸 納 異見者。因此,同利為朋者雖有黨同伐異的情況,往往不會過於劇烈,為他日謀利留有後着。
反觀以同道為朋者,越是看重那所同之道,凝聚力便越強,與異見者涇渭分明;當那「道」已到達信仰或 ideology (一般中譯為「意識形態」,但較少人用的「意締牢結」音義兼備,是更貼切的翻譯)的地步時,便有「真理在我」的信念,加上朋黨有互相加強信念( ideological reinforcement )的作用,信念強而生霸氣,伐異之心起,伐異之言辭和行動必激,其甚者,會決心將異見者置諸死地。
以同利為朋而伐異,固不可取,但伐異之最可怕者,卻往往是那些以同道為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