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的這一條目把沈旭暉寫得非常不堪,整篇「有彈冇讚」,明顯有欠公允,部份內容甚至可以說是誹謗。如果不是沈旭暉名聲大、風頭勁,誰會有興趣這樣寫他呢?這道理人人都明白,但有一點大家可能沒想過:「名喪人」者,都是那些「為名高」的人。
一個人有聲名,未必是刻意追求的結果,可以只是機緣巧合成了名,其實並不在乎,成名後也不留意別人怎樣評價自己;這樣的人,聲名無礙於逍遙,自我的價值並非建立於別人的毀譽,是不會為名所喪的。渴望成名的人則不同了,他們之所以渴望成名,正正是因為非常在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名招來的謗,即使是不符事實,無中生有,並非客觀合理的評價,他們也是會受不了的;為名所喪,其實是喪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