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思光的「博學」

為學的理想境界是專精之餘,亦要廣博。然而,屬於自己博而不精的東西,我認為有兩點要特別注意:第一,雖然不是深入研究,但也要盡量求真,不可馬虎,人云亦云;第二,既然不精,最好盡量避免高談闊論,擺出「這個我也懂」的姿態,以免自暴其短。學問修養,是可以潛藏的。

以上是翻閱勞思光《文化哲學講演錄》後的有感而發。驟看此書,會覺得勞思光真是博學得驚人,因為書裏講述的哲學理論極多,由亞理士多德的因果論,到笛卡兒的知識論,到黑格爾的哲學系統,到伽達默爾的詮釋學,到哈伯瑪斯的批判理論,到 Keith Donnellan 的語言哲學,真是包羅萬有,令人目不暇給。假如一個人對這麼多的複雜理論都有深入的了解,便很值得嘆服。

可是,我隨便翻看書的內容,便發覺不少錯誤。讓我舉幾個例子:

(1) 勞思光說笛卡兒在《沉思錄》的第一章『所得的結論就是「我思故我在」,換句話說就是你思考你才能得到可信的知識,從感覺上得來的東西可以完全是虛幻的』( p.91 )。笛卡兒《沉思錄》的頭兩章是我博士論文的重點文獻,我可以肯定勞思光的理解是錯的:笛卡兒關心的不是「可信的知識」,而是絕對肯定無誤的知識; 「我思故我在」的意思 也不是「你思考你才能得到可信的知識」,而是從肯定「我思」而肯定「我在」。此外,「我思故我在」並不在《沉思錄》的第一章,而是在第二章。

(2) 勞思光說波普爾( Popper ) 提出否證的觀念,是要 「指出要判斷命題是不是具有認知意義,不是看我們知道它在甚麼情況下是真的,而是知道在甚麼情況下 它 是假的」( p.185 ),但稍懂 波 普爾科學哲學的人都知道他的否證原則不是一個認知意義的標準,而 是分別科學和非科學的標準 (後面這點勞思光並非不知道,因為他也有指出波普爾「提出否證的觀念,主要是想說明一個命題要滿足甚麼條件才算是科學的」;不過,他這說法亦有問題,因為否證原則 主要 是應用在理論上而非單一的命題上) 。

(3) 勞思光將「沒有一個東西是圓的又是方的」符號化為( p.176 ):

~( $ x) (x is round) Ù (x is a square)

正確的符號化應是:

~( $ x) (x is round Ù x is a square)

或是:

~( $ x) ((x is round) Ù (x is a square))

搞錯了 " ~( $ x)" 的 scope ,便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4) 勞思光說 Gilbert Ryle 和 P. F. Strawson 是 Wittgenstein 的學生( p.xvii ),這是錯誤的,而且查證只是舉手之勞。

勞思光這本書,可以不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