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封公開信沒有明言影音使團的誠信有問題,但這個意思已躍然紙上;教內的張國棟老弟有 逾二萬字長文 逐點抨擊使團的觀點和手段,認為那是道德操守的問題;教外的 Chris 兄最新發表的 網誌文章 索性用了『挪亞「謊舟」』為題,那是直指影音使團說謊了。然而,我倒想考慮另一個可能:影音使團的決策人(相信主要是總幹事袁文輝)由始至終真心相信他們無論在公佈發現方舟、決定《挪亞方舟驚世啟示 2 》的內容、宣傳電影、和回應批評各方面都完全沒有故意作假、誇大、誤導、或混淆視聽 --- 相信他們在整個過程得到上帝引領,所做的一切都對得住上帝、對得住良心、對得住捐款支持他們的信徒。
我不是講反話。影音使團的決策人相信地球只有幾千年歷史、相信挪亞方舟真有其事,應該是因為他們相信《聖經》句句屬實、相信《聖經》裏的誡條要嚴格遵守,這種信徒通常都認為任何情況下說謊都是不對的(他們連替家人推接電話而說一句「他不在家」也會不肯),試想想,他們會故意作假、誇大、誤導、或混淆視聽嗎?那很大罪呀!他們不是相信人在做、上帝在看嗎?怎敢犯此大罪?當然,基督徒會犯罪,很多時候還是明知故犯,但那大都是為了滿足自己而「一時軟弱」;如果是為了令人信仰上帝而故意用了(他們認為)上帝不容許的手段,那很難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