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詩的特質

對於「甚麼是詩?」這個問題,可以有不同的答法,甚至可以像 Louis Armstrong 回答 "What is jazz?" 那樣,說句 " Man, if you gotta ask, you will never know!" 便算了。雖然我喜歡 Armstrong 這個頗有智慧的答法,也相信「詩」沒有精準的定義,但我仍認為詩有特質,令它有別於其他文體。擁有大部份甚至所有這些特質而又符合格式的,便一定是詩;完全沒有這些特質的,即使符合了某種詩的格式(例如絕律的平仄韻腳或新詩的分行),也不是真正的詩(而只是打油詩或分行散文)。有時我們判斷不了一件作品是不是詩,是因為我們不肯定它是否有這些特質,或是因為它只有一小部份這些特質,介乎詩與非詩之間。

以下是我想到的詩的四個特質:

(1) 意在言外。司馬光《溫公續詩話》曰:「古人為詩,貴於意在言外,使人思而得上。」何獨古人,今人亦然,且看瘂弦名作《坤伶》的最後兩行:

一種淒然的韻律
每個婦人詛咒她在每個城裏

為何是「一種」?為何「淒然」?為何有「韻律」?為何是「每個婦人」?為何她們都「詛咒」 她 ?為何「在每個城裏」?不把意思說盡說清楚,要讀者去問去想這些問題,這兩行詩才那麼可堪玩味再三。

再看蘇東玻的《廬山煙雨》:

廬山煙雨浙江潮
未到千般恨不消
到得原來無別事
廬山煙雨浙江潮

這首詩主要說的就在首末兩句,是同一句,又可以說不是同一句,意思盡在言外,可謂不著一字,盡得風流。

(2) 給讀者很大的詮釋自由,各取所需,作者的創作意圖並不是詮釋和欣賞的依歸。例如鄭愁予的《錯誤》,很多人都讀作浪漫的情詩,尤其是以下這幾行:

東風不來,三月的柳絮不飛
你底心如小小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雖然 鄭愁予自己說 此詩寫的是他母親在戰亂中的閨怨,但我們把它讀作情詩亦無不可,詩就是容許這種彈性;就算是同一讀者,在不同時間也可以對同一首詩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只要詩中的文字容許便成了,沒所謂對錯。

(3) 句子的邏輯關係寬鬆,為求達到效果,甚至可以不講邏輯,不理會是否合理。最著名的例子,當然是杜甫《秋興八首》之八的頷聯:

香稻啄餘鸚鵡粒
碧梧棲老鳳凰枝

合理的寫法是「鸚鵡啄餘香稻粒,鳳凰棲老碧梧枝」,平仄亦合;老杜那兩句是好是壞,可能見仁見智,但那至少是寫詩容許的。

再舉一個沒那麼極端的例子,是洛夫《蒹葭蒼蒼》的起首兩行:

假如隔著一層雨去聽
蕭瑟未必就是一種聲音

「蕭瑟」有二義,可解作風吹草木之聲,亦可解作景色之凄涼。無論蕭瑟是不是聲音,都不會因為隔著一層雨而變,洛夫這樣寫是不通的;然而,他這寫法更有深意,道出因景生情的層次,可說反常合道。

(4) 超越文字的一般用法,可以不遵守文法常規。 E. E. Cummings 的一首詩有此一句:

if i love You

"i" 應大寫卻小寫," You" 的 "Y" 應小寫卻大寫,不守常規,但有不言而喻的意義。再看瘂弦《給橋》的最後兩行:

遂心亂了,遂失落了
遠遠地,遠遠遠遠地

「遠遠遠遠地」連續四個「遠」字,不合文法,同一句有六個「遠」字,卻形音義都充份表達了「遠」的感覺,妙也。

我只舉了詩的四個特質,而且只是略談,但已寫得太長了,以後有機會再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