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看到一個例子。喬志高是翻譯名家,被譽為中英文可以左右開弓、運用自如,並定居美國,熟悉美國的情況;可是,他在文章〈從「 P 」字說起〉這樣寫:
「一九九二年柯林頓競選總統之初,陣營中對於競選策略意見不一,卡維爾 [ James Carville ] 脫穎而出,申斥大家道: It’s economics, stupid! 」(見喬志高《美語新詮:總而言之》, p.85 )
首先,卡維爾不是因為這句說話才得到柯林頓賞識,所以「脫穎而出」一語用得不妥,但這不是我認為難以置信的錯。在美國,稍為關心時事的人都知道卡維爾那句說話應是 "It’s the economy, stupid!" ;" the economy" 和 " economics" 可說差之毫釐,謬以千里,喬志高竟然搞錯了!(如果說是手民之誤,那不但是弄錯 " economy" 一字,還要刪去 " the" 字,機會不大吧。)
真不知道該怎樣理解這種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