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專講戶外活動和旅遊的雜誌,選擇「最佳住處」的標準當然包括城市提供的戶外活動,在這方面 C 鎮的確是不錯的。這裏有全加州第三大的市立公園( municipal park ),面積約一萬五千平方米,裏面樹木高聳而濃密,有跑步徑、單車徑、甚至專供騎馬的黃泥路。有一條小河橫貫全市和公園(並穿過大學校園),其中一小段給加工建成了一個泳池,比一般泳池大兩倍多,暢泳其中,人在流動的河水裏,周圍是高大的樹木,水清可見小魚,感覺相當特別。駕兩小時車北上,便有幾座高山,夏天可去遠足攀山,冬天則可滑雪。至於釣魚、露營、和划艇(或獨木舟)等活動,更不在話下了。
除了戶外活動,雜誌選擇的標準還包括房屋價格、文化活動、工作機會等。說到房屋價格,以我這區區大學教授的收入,要像現在這樣住實用面積二千平方呎以上的大屋,莫說在香港是妄想,就算是在美國的大城市如三藩市、洛杉磯、紐約市等,也是絕不可能。
C 鎮排第十五,對我來說可能已是排得太低了,因為在美國大概沒有十四個比 C 鎮更適合我居住的城市。不過,對於愛五光十色、繁華鬧市、吃喝玩樂的人來說, C 鎮可能要排到一百名以下。
最佳住處?那要看是誰的最佳住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