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的才算偷換,否則只是弄錯,可是,被指責偷換概念的人很多時候都不是故意的,指他們偷換,並不妥當。此外,被換了的(偷換或是弄錯)往往不是概念,而是命題或論證(當然,可以透過轉換概念來轉換命題或論證內容,但既然目的是後者,就不宜強調轉換的是概念)。
中文《維基百科》 「偷換概念」 一條的英文對應詞條是 " straw man " ,但攻擊一個 straw man 可以是故意之舉,也可以只是弄錯了討論的命題或論證;因此,「偷換概念」不能算是 " straw man" 的恰當翻譯。
《維基百科》「偷換概念」一條裏列出了「一些偷換概念的方法」:
1. 把對方言論作出曲解,把它推翻,再假裝已經推翻了對方真正的言論;
2. 斷章取義 --- 從對方真正的言論中選取有誤導性的段落;
3. 選取其他與對方擁有相同立場的人,把他們支持該立場的軟弱論據推翻,再假裝已經辯倒「所有」擁有該立場的人,從而推翻該立場;
4. 虛構一個行為和信念遭受批評的人物,再聲稱該人物為對方言論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5. 過度地簡化對方的言論為類比論證,然後作出攻擊。
這些方法中,竟沒有一個真的是偷換概念 --- 不是偷換,或偷換的不是概念,或只是弄錯而弄錯的也不是概念!
很多時候,所謂「偷換概念」不過是指離題、歪曲論點、斷章取義、或不當的聯想,但用「偷換概念」比起用這些普通的說法聽起來便威猛得多,很受過批判思考訓練似的,難怪這麼多人愛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