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品味有沒有高低之分呢?我不會直截了當說沒有,因為這可以是一個美學上的複雜課題。然而,在日常生活裏喜歡談音樂品味的,通常都是一些自命品味高的人。這些人並沒有思考過美學然後達致這種音樂品味高下的判斷,他們只是不假思索地接受了某些現成的標準,例如聽古典和爵士樂的品味高於聽搖滾和流行曲的;古典音樂中,喜歡華格納或巴赫的,品味又高過喜歡普切尼或柴可夫斯基的;至於爵士樂,愛聽 bebop 或 free jazz 是品味高,愛聽 smooth jazz 或 soft jazz 則是品味低。
這些現成的標準如何形成,自有其文化、歷史、社會、和心理的因素,我沒有足夠的知識去探討,在這裏我只想指出:接受這些現成標準的人,很多不過是為了標榜自己高人一等,屬於高尚的一群;你要他們解釋音樂品味的高下如何劃分,恐怕他們會無能為力了。說到底,講音樂品味的高低,很多時候不過是一種勢利的表現而已。
我也曾如此勢利過,但很多年前已擺脫了這種態度。現在我看到不同的人喜愛不同類別的音樂,只會視之為口味上的分別。我也不諱言除了古典音樂、爵士樂、古琴音樂、和南音,我還喜歡聽鄧麗君、許冠傑、葉德嫻、和羅文;甚至尹光,我也可以聽得很開心,例如以下這首〈落番半邊百葉窗 〉 (最後那句歌詞可說是神來之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