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這種讀者比作搶掠的士兵,真是妙極!他們閱讀時只著眼於符合自己心意的語句段落,並隨意理解,日後也隨意運用,卻又完全不覺得這樣做有何不妥,像是「奉旨」的。此外,這種讀者不會尊重閱讀的文章或書的整體,讀到不合自己心意的內容時,一是視而不見,一是加以曲解,務求不會丟失那些已成為他們「囊中物」的語句段落。
我認為尼采用「褻瀆」一詞(當然是指他用的那個德文對應詞)是有深意的:作者是文章或書的創造者,寫作可以說是一種無中生有的活動,可媲美神無中生有創造天地;對書不敬,就是對書的創造者不敬,可以比擬為對神不敬,是為褻瀆也。
看來,尼采不會認為文本是完全獨立於作者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