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平發表的第一首詩作是情詩,刊登於《詩風》,當然是寫給女朋友的(也即是我的老婆大人)。此後我極少寫情詩,因為情詩容易寫得直露,與肉麻只差一線,也因為老婆對詩無甚興趣,我認為是得意傑作的,她亦未必有心欣賞。(她也不喜歡收花,送花給她會捱罵的,所以這麼多年來我都是個不必送花的男人。)
讀了哲學後我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完全不寫詩,更不要說寫情詩了。開始寫這個網誌後不久,我重執詩筆,在網誌上也寫些短詩,往往不出十行,而且盡量寫得平易近人,跟當年追求創新的句式和奇特的意象,實大異其趣。這種短詩,我越寫越覺得適合自己的氣質性情;有多少讀者喜歡看我的詩,我不知道,但我則寫得很舒暢,那「詩為心畫」四字,是很貼切的形容。
有一次,我突然有興緻,連續寫了三首情詩;過了好幾天老婆都沒有反應,我終於忍不住問她有沒有留意我在網誌上貼的詩,她說:「有。」我再問她:「喜歡嗎?」她說:「喜歡。」她也沒有多說了,但從她的眼神和語氣,我知道她是真的喜歡,是懂得欣賞的那種喜歡,而不只是因為是我寫的 。
從此,我便間中寫一首情詩貼在網誌上,我寫,她看,盡在不言中。(讀者如有吃不消者,請裝作看不見好了。)